【知英教育】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政策已经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但还是有很多人对居住证积分政策不太了解,今天王老师把居住证积分核心内容精简总结分享给大家。
政策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知英教育】适用人群: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且依法纳税,同时满足居住证120分即可申请。
单位要求: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适用居住证积分政策。非注册在本市企业的在沪办事处、部门,未实际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在沪缴纳企业税的在沪分公司等,不属于居住证积分政策适用范围。
申请方法:
1.单位登录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
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带上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去所在区域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单位登录系统为申请人注册账号并填写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单位人事带着申请人相关材料至区域人才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知英教育】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
(二)居住证积分对应指标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3.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三)配偶及子女需享受积分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知英教育】虚假材料处罚:
1.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想要获取上海积分落户最新资讯请添加公众号:知英教育
---本网站所有的信息内容均采自互联网,仅供参考,转载本文请注明转自上海知英教育(http://www.shzhiyingedu.com/)!
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