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五类人才可直接落户。分别是: 创业型人才直接落户
1.创业型人才直接落户:
凡是获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创业投资机构的首轮投资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创业投资额达2000万元以上(须资金到位后并持续投资达到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有股分的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型人才,在企业中工作连续达到2年的,可直接申请办理本市的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可以咨询知英上海居住证转户口办理条件。
2.风险投资管理运营型人才居转户:
上海市的相关创业类型投资机构中合伙目的的人员,或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连续满2年,近来3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费累积连续24月,且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社会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保费用基数与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合理相对应的,在申请办理本市的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保的要求累计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2年。
3. 高级管理人才
在上海市的相关创业类型与投资机构中的以合伙为目的的人员,或副总裁及以上级别的高级管理人才,在本市已经完成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的,可直接直接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4.高科技人才
近来4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费累积36个月,且基数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相同,缴纳职工社保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该纳税所得额合理相对应的企业中的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保的累计年限可由7年时间缩短为5年时间。
近来4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费用累积36个月,基数等同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属于,可直接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凡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属于上海五类人才可直接落户,可直接申请办理本市居住证转户口:
(一)在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位),或所持有股分高于10%的原始创始人。
(二)企业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连续3年以上,上年度纳税额高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连续3年以上,上年度应纳税额高于1000万元;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
(三)企业所执行的生产工艺、装备以及产品不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内。
(四)企业运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处罚记录,并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以上是关于上海五类人才可直接落户,如还有关于直接落户的相关问题请前来咨询。